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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
農舍興建修法 面積申請資格更嚴謹 | 蔣小姐房屋
�舍�建修法 面�申��格更�� | �小姐房屋
�政部,��「��用地�建�舍�法」有重
要修定,分���建�舍五年�曾取得�舍建
造�照者,不得再申�。及分期�建除原申�
人外,均�符合第三�第一�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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